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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4-27

24 關 於 婚 姻 的 條 例 

[24:1]   「 如 果 有 人 娶 妻 後 , 發 覺 妻 子 行 為 不 檢 , 因 而 嫌 棄 她 , 他 可 以 寫 休 書 給 她 , 讓 她 離 開 夫 家 。     
[24:2]   她 離 開 後 , 可 以 自 由 再 婚 。     
[24:3]   如 果 她 的 後 夫 也 嫌 棄 她 , 寫 休 書 給 她 , 讓 她 離 開 夫 家 , 或 者 後 夫 死 了 ,     
[24:4]   前 夫 不 可 再 娶 這 已 被 玷 污 的 女 子 , 因 為 那 是 耶 和 華 所 憎 惡 的 。 你 們 不 可 把 這 種 罪 惡 帶 到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將 要 賜 給 你 們 的 土 地 上 。 
體 恤 人 情 

[24:5]   「 不 可 叫 新 婚 的 人 從 軍 出 征 或 辦 理 公 務 。 他 可 以 留 在 家 裡 一 年 , 使 新 婚 的 妻 子 快 樂 。 

[24:6]   「 不 可 拿 別 人 的 磨 或 磨 的 上 盤 作 抵 押 品 , 因 為 這 等 於 拿 他 們 的 生 命 作 抵 押 。 

[24:7]   「 如 果 有 人 綁 架 自 己 的 同 胞 , 奴 役 他 或 賣 掉 他 , 必 須 處 死 綁 架 者 , 除 掉 你 們 中 間 的 罪 惡 。 

[24:8]   「 遇 到 痲 瘋 病 , 你 們 要 謹 遵 利 未 祭 司 的 指 示 。 你 們 要 謹 遵 我 對 他 們 的 吩 咐 。     
[24:9]   要 記 住 你 們 離 開 埃 及 後 ,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在 米 利 暗 身 上 的 作 為 。 

[24:10]   「 如 果 你 們 借 貸 給 同 胞 , 不 可 走 進 他 家 裡 索 取 抵 押 物 ;     
[24:11]   要 站 在 外 面 , 等 他 把 抵 押 物 拿 出 來 。     
[24:12]   如 果 他 是 窮 人 , 用 自 己 的 外 袍 作 抵 押 , 你 們 不 可 把 他 的 外 袍 留 到 第 二 天 ,     
[24:13]   要 在 當 天 日 落 之 前 還 給 他 , 好 讓 他 蓋 著 外 袍 睡 覺 。 他 會 因 此 祝 福 你 們 ,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也 會 將 此 視 為 你 們 的 義 行 。 

[24:14]   「 不 可 欺 壓 窮 苦 的 雇 工 , 不 論 他 們 是 你 們 的 同 胞 , 還 是 住 在 你 們 城 中 的 外 族 人 。     
[24:15]   你 們 要 在 每 天 日 落 前 付 給 他 們 工 錢 , 因 為 他 們 窮 苦 , 靠 工 錢 維 生 ; 否 則 他 們 向 耶 和 華 控 訴 你 們 , 你 們 就 有 罪 了 。 

[24:16]   「 不 可 因 孩 子 犯 罪 而 處 死 父 親 , 也 不 可 因 父 親 犯 罪 而 處 死 孩 子 。 各 人 要 自 負 罪 責 。 

[24:17]   「 你 們 要 公 正 地 對 待 寄 居 者 和 孤 兒 , 不 可 拿 寡 婦 的 衣 物 作 抵 押 。     
[24:18]   要 記 住 , 你 們 曾 在 埃 及 做 過 奴 隸 ,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救 贖 了 你 們 。 所 以 , 我 吩 咐 你 們 這 樣 行 。 

[24:19]   「 你 們 在 田 間 收 割 莊 稼 時 若 遺 落 了 一 捆 , 不 可 回 去 取 , 要 留 給 孤 兒 寡 婦 和 寄 居 者 。 這 樣 ,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必 使 你 們 凡 事 蒙 福 。     
[24:20]   你 們 打 橄 欖 時 , 打 過 一 次 後 不 可 再 打 , 要 把 剩 下 的 留 給 孤 兒 寡 婦 和 寄 居 者 。     
[24:21]   你 們 摘 葡 萄 時 , 摘 過 一 次 後 不 可 再 摘 , 要 把 剩 下 的 留 給 孤 兒 寡 婦 和 寄 居 者 。     
[24:22]   要 記 住 , 你 們 曾 在 埃 及 做 過 奴 隸 。 所 以 , 我 吩 咐 你 們 這 樣 行 。 
 
25           
[25:1]   「 如 果 發 生 糾 紛 , 雙 方 告 上 法 庭 , 審 判 官 要 判 明 是 非 。     
[25:2]   如 果 有 罪 的 一 方 被 判 受 鞭 打 , 審 判 官 要 命 令 他 當 場 伏 在 地 上 , 按 罪 行 輕 重 量 刑 。     
[25:3]   最 多 可 以 鞭 打 他 四 十 下 。 如 果 超 過 四 十 下 , 你 們 就 是 在 公 開 羞 辱 自 己 的 同 胞 。 

[25:4]   「 牛 在 踩 穀 時 , 不 可 籠 住 牠 的 嘴 。 
為 死 亡 的 兄 弟 傳 宗 接 代 

[25:5]   「 如 果 兄 弟 們 住 在 一 起 , 其 中 一 個 沒 有 兒 子 便 死 了 , 死 者 的 妻 子 不 可 改 嫁 外 人 。 死 者 的 兄 弟 要 盡 兄 弟 的 責 任 娶 她 為 妻 。     
[25:6]   她 生 的 第 一 個 兒 子 要 算 為 死 者 的 兒 子 , 免 得 死 者 在 以 色 列 無 法 留 名 。     
[25:7]   如 果 死 者 的 兄 弟 不 願 娶 那 寡 婦 , 她 要 到 城 門 口 見 長 老 們 , 告 訴 他 們 , 『 我 丈 夫 的 兄 弟 不 肯 盡 兄 弟 的 責 任 娶 我 , 不 肯 為 我 丈 夫 在 以 色 列 留 名 。 』     
[25:8]   本 城 的 長 老 們 要 把 死 者 的 兄 弟 召 來 , 與 他 商 談 。 如 果 他 執 意 不 肯 ,     
[25:9]   那 寡 婦 要 當 著 眾 長 老 的 面 , 上 前 脫 下 他 的 鞋 , 吐 唾 沫 在 他 臉 上 , 說 , 『 這 就 是 不 肯 為 兄 弟 留 後 之 人 的 下 場 。 』     
[25:10]   從 此 以 後 , 他 的 家 在 以 色 列 要 被 稱 為 『 被 脫 鞋 者 之 家 』 。 
其 他 條 例 

[25:11]   「 如 果 兩 個 男 人 打 架 , 其 中 一 人 的 妻 子 為 幫 助 丈 夫 而 伸 手 抓 住 另 外 一 人 的 下 體 ,     
[25:12]   就 要 砍 掉 她 的 手 , 不 可 憐 憫 她 。 

[25:13]   「 你 們 做 買 賣 時 , 口 袋 裡 不 可 有 一 大 一 小 兩 種 砝 碼 ,     
[25:14]   家 裡 也 不 可 用 一 大 一 小 兩 種 量 器 。     
[25:15]   你 們 必 須 使 用 準 確 公 正 的 砝 碼 和 量 器 , 以 便 在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要 賜 給 你 們 的 土 地 上 得 享 長 壽 。     
[25:16]   因 為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憎 惡 行 事 詭 詐 的 人 。 
滅 絕 亞 瑪 力 人 的 命 令 

[25:17]   「 你 們 要 記 住 , 你 們 從 埃 及 出 來 的 路 上 , 亞 瑪 力 人 是 怎 樣 對 待 你 們 的 。     
[25:18]   他 們 趁 你 們 疲 憊 不 堪 時 , 襲 擊 你 們 當 中 掉 隊 的 人 , 毫 不 敬 畏 上 帝 。     
[25:19]   所 以 , 當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賜 給 你 們 那 片 土 地 作 產 業 、 使 你 們 四 境 安 寧 時 , 要 滅 絕 亞 瑪 力 人 , 抹 去 世 人 對 他 們 的 記 憶 。 你 們 要 切 記 ! 
 
26 奉 獻 初 熟 的 物 產 

[26:1]   「 你 們 進 入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將 要 賜 給 你 們 作 產 業 的 土 地 , 佔 領 那 裡 , 安 居 下 來 以 後 ,     
[26:2]   要 把 在 那 裡 收 穫 的 各 種 初 熟 的 物 產 放 在 籃 子 裡 , 帶 到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為 祂 的 名 選 定 的 居 所 。     
[26:3]   你 們 要 對 當 值 的 祭 司 說 , 『 今 天 我 要 向 我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宣 告 , 我 已 經 進 入 祂 向 我 們 祖 先 起 誓 要 賜 給 我 們 的 土 地 。 』     
[26:4]   祭 司 要 從 你 們 手 中 接 過 籃 子 , 放 在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的 祭 壇 前 。     
[26:5]   你 們 要 在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面 前 宣 告 , 『 我 們 的 祖 先 原 是 漂 泊 的 亞 蘭 人 。 他 下 到 埃 及 寄 居 時 , 家 中 人 丁 稀 少 , 後 來 成 為 人 口 眾 多 的 強 大 民 族 。     
[26:6]   埃 及 人 苦 待 我 們 , 壓 迫 我 們 , 強 迫 我 們 做 苦 工 。     
[26:7]   於 是 , 我 們 呼 求 我 們 祖 先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。 祂 聽 見 我 們 的 呼 求 , 看 見 我 們 的 痛 苦 、 艱 辛 和 所 受 的 壓 迫 ,     
[26:8]   就 伸 出 臂 膀 , 用 大 能 的 手 行 神 蹟 奇 事 , 以 偉 大 而 可 畏 的 作 為 帶 我 們 出 埃 及 。     
[26:9]   祂 帶 領 我 們 來 到 這 個 地 方 , 把 這 奶 蜜 之 鄉 賜 給 我 們 。     
[26:10]   耶 和 華 啊 , 現 在 我 從 你 賜 給 我 的 土 地 上 帶 來 初 熟 的 物 產 。 』 你 們 要 把 籃 子 放 在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面 前 , 敬 拜 祂 。     
[26:11]   你 們 和 利 未 人 以 及 住 在 你 們 中 間 的 外 族 人 , 都 要 因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賜 給 你 們 和 你 們 家 人 的 福 祉 而 歡 喜 快 樂 。 
十 一 奉 獻 年 

[26:12]   「 每 逢 第 三 年 是 十 一 奉 獻 年 。 你 們 應 當 把 自 己 所 有 出 產 的 十 分 之 一 拿 出 來 分 給 利 未 人 、 寄 居 者 和 孤 兒 寡 婦 , 使 他 們 在 你 們 居 住 的 城 邑 吃 飽 喝 足 。     
[26:13]   然 後 , 你 們 要 在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面 前 宣 告 , 『 我 已 經 按 照 你 的 誡 命 , 從 家 裡 拿 出 聖 物 分 給 利 未 人 、 寄 居 者 和 孤 兒 寡 婦 。 我 沒 有 觸 犯 也 沒 有 忘 記 你 的 任 何 誡 命 。     
[26:14]   這 些 聖 物 , 我 守 喪 期 間 沒 有 吃 過 , 不 潔 淨 時 沒 有 拿 過 , 也 沒 有 獻 給 死 人 。 我 聽 從 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, 遵 行 你 的 一 切 吩 咐 。     
[26:15]   求 你 從 天 上 聖 潔 的 居 所 垂 看 , 賜 福 給 你 的 以 色 列 子 民 和 你 賜 給 我 們 的 土 地 , 就 是 你 向 我 們 祖 先 起 誓 應 許 的 奶 蜜 之 鄉 。 』 

[26:16]   「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今 天 吩 咐 你 們 遵 守 這 些 律 例 和 典 章 , 你 們 要 全 心 全 意 地 謹 慎 遵 守 。     
[26:17]   你 們 今 天 已 經 宣 佈 耶 和 華 是 你 們 的 上 帝 , 並 願 意 遵 行 祂 的 道 , 謹 守 祂 的 一 切 律 例 、 誡 命 和 典 章 , 聽 從 祂 的 話 語 。     
[26:18]   耶 和 華 今 天 已 經 照 祂 的 應 許 宣 佈 你 們 是 祂 的 子 民 , 是 祂 寶 貴 的 產 業 。 因 此 , 你 們 要 遵 守 祂 的 一 切 誡 命 ,     
[26:19]   這 樣 祂 必 使 你 們 備 受 讚 譽 和 尊 崇 , 超 越 祂 所 造 的 萬 國 , 並 照 著 祂 的 應 許 使 你 們 做 祂 的 聖 民 。 」 
 
27 以 巴 路 山 上 的 律 法 

[27:1]   摩 西 和 以 色 列 眾 長 老 吩 咐 民 眾 說 : 「 你 們 要 遵 守 我 今 天 吩 咐 你 們 的 一 切 誡 命 。     
[27:2]   你 們 渡 過 約 旦 河 、 進 入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賜 給 你 們 的 土 地 那 天 , 要 豎 立 幾 塊 大 石 , 塗 上 石 灰 。     
[27:3]   你 們 渡 過 約 旦 河 , 進 入 你 們 祖 先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應 許 要 賜 給 你 們 的 奶 蜜 之 鄉 後 , 要 把 這 律 法 一 字 不 漏 地 寫 在 大 石 上 。     
[27:4]   你 們 渡 過 約 旦 河 後 , 要 照 我 今 日 的 吩 咐 , 在 以 巴 路 山 上 豎 立 這 些 石 頭 , 塗 上 石 灰 。     
[27:5]   要 在 那 裡 為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築 一 座 石 壇 , 不 要 用 鐵 器 鑿 刻 石 頭 。     
[27:6]   要 用 未 鑿 過 的 石 頭 為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築 一 座 壇 , 在 上 面 獻 燔 祭 給 祂 ;     
[27:7]   又 要 獻 上 平 安 祭 , 在 祂 面 前 吃 喝 快 樂 。     
[27:8]   你 們 要 把 這 律 法 一 字 不 漏 、 清 清 楚 楚 地 寫 在 那 幾 塊 大 石 上 。 」 

[27:9]   摩 西 和 利 未 祭 司 對 全 體 以 色 列 人 說 : 「 以 色 列 人 啊 , 要 肅 靜 聆 聽 ! 你 們 今 天 已 成 為 你 們 上 帝 耶 和 華 的 子 民 。     
[27:10]   你 們 要 聽 從 祂 , 遵 守 祂 的 誡 命 和 律 例 , 就 是 我 今 天 吩 咐 你 們 的 。 」 
違 命 必 受 咒 詛 

[27:11]   那 天 , 摩 西 吩 咐 民 眾 說 :     
[27:12]   「 你 們 渡 過 約 旦 河 後 , 西 緬 、 利 未 、 猶 大 、 以 薩 迦 、 約 瑟 和 便 雅 憫 各 支 派 要 站 在 基 利 心 山 上 為 民 眾 祝 福 ;     
[27:13]   呂 便 、 迦 得 、 亞 設 、 西 布 倫 、 但 和 拿 弗 他 利 各 支 派 要 站 在 以 巴 路 山 上 宣 告 咒 詛 。     
[27:14]   利 未 人 要 對 所 有 以 色 列 人 高 聲 說 : 

[27:15]   「 『 凡 雕 刻 或 鑄 造 耶 和 華 所 憎 惡 的 神 像 , 就 是 匠 人 製 作 的 , 並 偷 偷 供 奉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16]   「 『 凡 不 尊 敬 父 母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17]   「 『 凡 挪 移 鄰 居 界 石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18]   「 『 凡 故 意 帶 領 盲 人 走 錯 路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19]   「 『 凡 不 為 寄 居 者 和 孤 兒 寡 婦 伸 張 正 義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20]   「 『 凡 與 父 親 的 妻 妾 亂 倫 的 必 受 咒 詛 , 因 為 他 羞 辱 了 父 親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21]   「 『 凡 與 獸 交 合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22]   「 『 凡 與 同 父 異 母 或 同 母 異 父 的 姊 妹 亂 倫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23]   「 『 凡 與 岳 母 亂 倫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24]   「 『 凡 暗 殺 鄰 居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25]   「 『 凡 因 收 受 賄 賂 而 殺 害 無 辜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
[27:26]   「 『 凡 不 遵 行 這 律 法 的 必 受 咒 詛 ! 』 
全 體 民 眾 要 回 答 說 , 『 阿 們 ! 』 
 

詩篇 61

61祈 求 上 帝 保 護 
大 衛 的 詩 , 交 給 樂 長 , 用 弦 樂 器 。 

[61:1]   上 帝 啊 , 求 你 傾 聽 我 的 呼 求 , 
垂 聽 我 的 禱 告 ! 

[61:2]   我 心 力 憔 悴 時 , 
從 地 極 呼 求 你 , 
求 你 領 我 到 高 高 的 磐 石 上 。 

[61:3]   因 為 你 是 我 的 避 難 所 , 
是 抗 擊 仇 敵 的 堅 壘 。 

[61:4]   我 要 永 遠 住 在 你 的 帳 幕 裡 , 
在 你 翅 膀 下 得 蔭 庇 ! ( 細 拉 ) 

[61:5]   上 帝 啊 , 你 已 經 聽 見 我 的 誓 言 , 
把 你 賜 給 敬 畏 你 名 之 人 的 產 業 賜 給 我 。 

[61:6]   求 你 延 長 王 的 壽 命 , 
使 他 的 年 日 恆 久 。 

[61:7]   願 他 在 你 的 護 佑 下 永 遠 做 王 , 
求 你 以 慈 愛 和 信 實 來 保 護 他 。 

[61:8]   這 樣 , 我 要 永 遠 歌 頌 你 的 名 , 
天 天 還 我 許 的 願 。

靈修 (S.O.A.P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