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經文


民數記28-30

28 日 常 獻 祭 的 條 例 

[28:1]  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     
[28:2]   「 你 要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, 在 規 定 的 時 間 獻 上 蒙 我 悅 納 的 馨 香 火 祭 , 作 為 我 的 食 物 。     
[28:3]   以 下 是 他 們 要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: 每 天 兩 隻 毫 無 殘 疾 、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作 日 常 燔 祭 ,     
[28:4]   早 晨 和 黃 昏 各 獻 一 隻 ,     
[28:5]   同 時 獻 上 一 公 斤 細 麵 粉 , 並 調 上 一 升 橄 欖 油 作 素 祭 。     
[28:6]   這 是 在 西 奈 山 上 規 定 的 日 常 燔 祭 ,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馨 香 火 祭 。     
[28:7]   與 每 隻 羊 羔 一 同 獻 上 的 還 有 一 升 酒 , 要 將 酒 灑 在 聖 所 , 作 為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奠 祭 。     
[28:8]   黃 昏 獻 第 二 隻 羊 羔 時 , 也 要 跟 早 晨 一 樣 同 時 獻 上 素 祭 和 奠 祭 , 作 為 蒙 耶 和 華 悅 納 的 馨 香 火 祭 。 
安 息 日 獻 的 祭 

[28:9]   「 安 息 日 , 要 獻 兩 隻 毫 無 殘 疾 、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, 同 時 獻 上 奠 祭 以 及 兩 公 斤 調 油 的 細 麵 粉 作 素 祭 。     
[28:10]   這 是 在 日 常 燔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安 息 日 所 獻 的 燔 祭 。 
初 一 獻 的 祭 

[28:11]   「 在 朔 日 , 要 給 耶 和 華 獻 燔 祭 — — 兩 頭 公 牛 犢 、 一 隻 公 綿 羊 和 七 隻 一 歲 公 羊 羔 , 都 要 毫 無 殘 疾 。     
[28:12]   同 時 要 獻 上 調 了 油 的 細 麵 粉 作 素 祭 , 每 頭 公 牛 需 獻 三 公 斤 素 祭 , 每 隻 公 綿 羊 需 獻 兩 公 斤 素 祭 ,     
[28:13]   每 隻 公 羊 羔 需 獻 一 公 斤 素 祭 。 這 馨 香 的 燔 祭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。     
[28:14]   獻 燔 祭 時 要 同 時 獻 上 奠 祭 , 每 頭 公 牛 需 獻 二 升 奠 酒 , 每 隻 公 綿 羊 需 獻 一 升 半 奠 酒 , 每 隻 羊 羔 需 獻 一 升 奠 酒 。 這 是 朔 日 要 獻 的 燔 祭 , 一 年 之 中 月 月 如 此 。     
[28:15]   除 了 日 常 的 燔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把 一 隻 公 山 羊 獻 給 耶 和 華 作 贖 罪 祭 。 
逾 越 節 獻 的 祭 

[28:16]   「 一 月 十 四 日 是 耶 和 華 的 逾 越 節 ,     
[28:17]   十 五 日 開 始 節 慶 , 你 們 要 連 續 七 天 吃 無 酵 餅 。     
[28:18]   第 一 天 要 舉 行 聖 會 , 不 可 做 日 常 工 作 。     
[28:19]   你 們 要 把 毫 無 殘 疾 的 兩 頭 公 牛 犢 、 一 隻 公 綿 羊 和 七 隻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, 獻 給 耶 和 華 作 燔 祭 ;     
[28:20]   同 時 要 獻 上 調 了 油 的 細 麵 粉 作 素 祭 , 每 頭 公 牛 需 獻 三 公 斤 素 祭 , 每 隻 公 綿 羊 需 獻 兩 公 斤 素 祭 ,     
[28:21]   每 隻 公 羊 羔 需 獻 一 公 斤 素 祭 ;     
[28:22]   同 時 還 要 獻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, 為 你 們 贖 罪 。     
[28:23]   除 了 早 晨 獻 的 日 常 燔 祭 以 外 , 要 獻 上 這 些 祭 物 。     
[28:24]   接 連 七 天 , 除 了 日 常 的 燔 祭 和 同 獻 的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照 上 面 的 規 定 給 耶 和 華 獻 上 馨 香 的 火 祭 。     
[28:25]   第 七 天 , 你 們 要 舉 行 聖 會 , 不 可 做 日 常 工 作 。 
七 七 收 穫 節 獻 的 祭 

[28:26]   「 七 七 收 穫 節 莊 稼 初 熟 之 日 , 就 是 你 們 把 新 素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, 要 召 開 聖 會 , 不 可 做 日 常 工 作 。     
[28:27]   你 們 要 把 兩 頭 公 牛 犢 、 一 隻 公 綿 羊 和 七 隻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, 獻 給 耶 和 華 作 馨 香 的 燔 祭 。     
[28:28]   同 時 要 獻 上 調 了 油 的 細 麵 粉 作 素 祭 , 每 頭 公 牛 需 獻 三 公 斤 素 祭 , 每 隻 公 綿 羊 需 獻 兩 公 斤 素 祭 ,     
[28:29]   每 隻 公 羊 羔 需 獻 一 公 斤 素 祭 。     
[28:30]   此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, 為 你 們 贖 罪 。     
[28:31]   除 了 日 常 的 燔 祭 和 同 獻 的 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奠 祭 。 祭 牲 不 可 有 殘 疾 。 
 
29 吹 號 節 獻 的 祭 

[29:1]   「 七 月 一 日 , 你 們 要 舉 行 聖 會 , 吹 響 號 角 , 不 可 做 日 常 工 作 。     
[29:2]   你 們 要 把 馨 香 的 燔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, 即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犢 一 頭 、 公 綿 羊 一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七 隻 ;     
[29:3]   同 時 要 獻 上 調 了 油 的 細 麵 粉 作 素 祭 , 每 頭 公 牛 犢 需 獻 三 公 斤 素 祭 , 每 隻 公 綿 羊 需 獻 兩 公 斤 素 祭 ,     
[29:4]   每 隻 公 羊 羔 需 獻 一 公 斤 素 祭 ;     
[29:5]  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, 為 你 們 贖 罪 。     
[29:6]   此 外 , 要 照 常 獻 上 朔 日 和 日 常 應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, 給 耶 和 華 作 馨 香 的 火 祭 。 
贖 罪 日 獻 的 祭 

[29:7]   「 七 月 十 日 , 你 們 要 舉 行 聖 會 , 禁 食 , 不 可 工 作 。     
[29:8]   你 們 要 給 耶 和 華 獻 上 馨 香 的 燔 祭 , 即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犢 一 頭 、 公 綿 羊 一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七 隻 ;     
[29:9]   同 時 要 獻 上 調 了 油 的 細 麵 粉 作 素 祭 , 每 頭 公 牛 犢 需 獻 三 公 斤 素 祭 , 每 隻 公 綿 羊 需 獻 兩 公 斤 素 祭 ,     
[29:10]   每 隻 公 羊 羔 需 獻 一 公 斤 素 祭 ;     
[29:11]  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此 外 , 要 照 常 獻 上 贖 罪 祭 和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。 
住 棚 節 獻 的 祭 

[29:12]   「 在 七 月 十 五 日 那 一 天 , 你 們 要 舉 行 聖 會 , 不 可 做 日 常 工 作 , 為 耶 和 華 守 節 期 七 天 。     
[29:13]   你 們 要 給 耶 和 華 獻 上 馨 香 的 燔 祭 作 火 祭 , 即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犢 十 三 頭 、 公 綿 羊 兩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十 四 隻 ;     
[29:14]   同 時 要 獻 上 調 了 油 的 細 麵 粉 作 素 祭 , 每 頭 公 牛 犢 需 獻 三 公 斤 素 祭 , 每 隻 公 綿 羊 需 獻 兩 公 斤 素 祭 ,     
[29:15]   每 隻 公 羊 羔 需 獻 一 公 斤 素 祭 ;     
[29:16]   除 了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

[29:17]   「 節 期 的 第 二 天 , 你 們 要 獻 上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犢 十 二 頭 、 公 綿 羊 兩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十 四 隻 ;     
[29:18]   同 時 要 按 規 定 的 量 把 素 祭 和 奠 祭 與 公 牛 、 公 綿 羊 和 公 羊 羔 一 起 獻 上 。     
[29:19]   除 了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

[29:20]   「 節 期 的 第 三 天 , 你 們 要 獻 上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十 一 頭 、 公 綿 羊 兩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十 四 隻 ;     
[29:21]   同 時 要 按 規 定 的 量 把 素 祭 和 奠 祭 與 公 牛 、 公 綿 羊 和 公 羊 羔 一 起 獻 上 。     
[29:22]   除 了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

[29:23]   「 節 期 的 第 四 天 , 你 們 要 獻 上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十 頭 、 公 綿 羊 兩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十 四 隻 ;     
[29:24]   同 時 要 按 規 定 的 量 把 素 祭 和 奠 祭 與 公 牛 、 公 綿 羊 和 公 羊 羔 一 起 獻 上 。     
[29:25]   除 了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

[29:26]   「 節 期 的 第 五 天 , 你 們 要 獻 上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九 頭 、 公 綿 羊 兩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十 四 隻 ;     
[29:27]   同 時 要 按 規 定 的 量 把 素 祭 和 奠 祭 與 公 牛 、 公 綿 羊 和 公 羊 羔 一 起 獻 上 。     
[29:28]   除 了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

[29:29]   「 節 期 的 第 六 天 , 你 們 要 獻 上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八 頭 、 公 綿 羊 兩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十 四 隻 ;     
[29:30]   同 時 要 按 規 定 的 量 把 素 祭 和 奠 祭 與 公 牛 、 公 綿 羊 和 公 羊 羔 一 起 獻 上 。     
[29:31]   除 了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

[29:32]   「 節 期 的 第 七 天 , 你 們 要 獻 上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七 頭 、 公 綿 羊 兩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十 四 隻 ;     
[29:33]   同 時 要 按 規 定 的 量 把 素 祭 和 奠 祭 與 公 牛 、 公 綿 羊 和 公 羊 羔 一 起 獻 上 。     
[29:34]   除 了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為 贖 罪 祭 。 

[29:35]   「 節 期 的 第 八 天 , 你 們 不 可 做 日 常 工 作 , 要 舉 行 莊 嚴 的 聚 會 。     
[29:36]   你 們 要 給 耶 和 華 獻 上 馨 香 的 燔 祭 作 火 祭 , 即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牛 一 頭 、 公 綿 羊 一 隻 和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七 隻 ;     
[29:37]   同 時 要 按 規 定 的 量 把 素 祭 和 奠 祭 與 公 牛 、 公 綿 羊 和 公 羊 羔 一 起 獻 上 。     
[29:38]   除 了 日 常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和 奠 祭 以 外 , 還 要 獻 上 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

[29:39]   「 這 些 是 你 們 在 節 期 內 要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祭 物 , 此 外 還 有 你 們 許 願 和 自 願 獻 的 燔 祭 、 素 祭 、 奠 祭 和 平 安 祭 。 」 

[29:40]   摩 西 把 耶 和 華 的 一 切 吩 咐 傳 達 給 以 色 列 人 。 
 
30 許 願 的 條 例 

[30:1]   摩 西 對 以 色 列 各 支 派 的 首 領 說 : 「 以 下 是 耶 和 華 的 吩 咐 。 

[30:2]   「 人 若 在 什 麼 事 上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或 起 誓 , 就 不 可 食 言 , 必 須 履 行 諾 言 。     
[30:3]   倘 若 未 出 嫁 的 少 女 在 什 麼 事 上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或 起 誓 ,     
[30:4]   她 父 親 得 知 她 許 的 願 或 起 的 誓 後 沒 有 反 對 , 她 許 的 願 和 起 的 誓 就 都 有 效 ;     
[30:5]   倘 若 她 父 親 得 知 後 加 以 反 對 , 她 許 的 願 和 起 的 誓 就 無 效 。 耶 和 華 必 不 追 究 她 , 因 為 她 父 親 反 對 。 

[30:6]   「 倘 若 有 女 子 出 嫁 前 許 了 願 或 信 口 起 了 誓 ,     
[30:7]   她 丈 夫 得 知 後 沒 有 反 對 , 她 許 的 願 和 起 的 誓 就 都 有 效 ;     
[30:8]   倘 若 她 丈 夫 得 知 後 加 以 反 對 , 她 許 的 願 和 起 的 誓 就 無 效 , 耶 和 華 必 不 追 究 她 。     
[30:9]   寡 婦 或 被 休 的 婦 人 若 在 什 麼 事 上 許 願 或 起 誓 , 就 必 須 履 行 誓 言 。 

[30:10]   「 倘 若 已 婚 婦 女 在 夫 家 許 願 或 起 誓 ,     
[30:11]   她 丈 夫 得 知 後 沒 有 反 對 , 她 許 的 願 和 起 的 誓 就 都 有 效 ;     
[30:12]   倘 若 她 丈 夫 在 得 知 當 天 加 以 否 定 , 她 口 中 許 的 願 和 起 的 誓 就 無 效 。 她 丈 夫 已 經 使 之 無 效 , 耶 和 華 必 不 追 究 她 。     
[30:13]   丈 夫 有 權 贊 同 或 否 定 妻 子 禁 食 所 許 的 願 或 起 的 誓 。     
[30:14]   倘 若 丈 夫 得 知 妻 子 許 願 或 起 誓 當 天 一 直 沒 有 反 對 , 她 就 必 須 履 行 誓 言 , 因 為 丈 夫 當 天 默 認 了 。     
[30:15]   倘 若 丈 夫 當 天 默 認 了 , 後 來 又 加 以 反 對 , 他 就 要 承 擔 妻 子 的 罪 責 。 」 

[30:16]   以 上 是 耶 和 華 藉 摩 西 頒 佈 的 有 關 丈 夫 和 妻 子 、 父 親 和 未 出 嫁 的 女 兒 要 遵 守 的 條 例 。 
 

詩篇 49

49財 富 的 虛 幻 
可 拉 後 裔 的 詩 , 交 給 樂 長 。 

[49:1]   萬 民 啊 , 你 們 要 聽 ! 
世 人 啊 , 要 側 耳 聽 ! 

[49:2]   不 論 貴 賤 貧 富 , 都 要 留 心 聽 ! 

[49:3]   因 為 我 口 出 智 慧 , 我 心 思 明 智 。 

[49:4]   我 要 側 耳 聽 箴 言 , 
彈 琴 解 釋 謎 語 。 


[49:5]   危 難 來 臨 , 四 面 被 奸 詐 之 徒 包 圍 時 , 我 何 必 懼 怕 ? 

[49:6]   他 們 倚 靠 金 錢 、 誇 耀 財 富 , 

[49:7]   卻 不 能 救 贖 自 己 的 生 命 , 
也 無 法 向 上 帝 付 生 命 的 贖 價 。 

[49:8]   因 為 生 命 的 贖 價 高 昂 , 
無 人 付 得 起 , 

[49:9]   以 致 可 以 永 遠 活 著 , 不 進 墳 墓 。 

[49:10]   誠 如 所 見 , 即 使 智 者 也 要 死 去 , 
愚 人 和 庸 者 也 要 滅 亡 , 
將 他 們 的 財 富 留 給 別 人 。 

[49:11]   儘 管 他 們 用 自 己 的 名 字 來 為 產 業 命 名 , 
墳 墓 卻 是 他 們 永 遠 的 歸 宿 , 
世 代 的 住 處 。 

[49:12]   人 不 能 長 享 富 貴 , 
終 必 死 去 , 與 獸 無 異 。 

[49:13]   這 就 是 愚 昧 人 及 其 追 隨 者 的 下 場 ! ( 細 拉 ) 

[49:14]   他 們 註 定 要 死 , 與 羊 無 異 , 
死 亡 是 他 們 的 牧 者 ; 
到 了 早 晨 , 
他 們 必 被 正 直 人 管 轄 。 
他 們 的 軀 體 必 爛 在 陰 間 , 
遠 離 自 己 的 豪 宅 。 

[49:15]   但 上 帝 必 救 贖 我 的 生 命 脫 離 陰 間 的 權 勢 , 
並 接 我 到 祂 身 邊 。 ( 細 拉 ) 


[49:16]   當 他 人 財 富 增 多 , 日 益 奢 華 , 
不 要 害 怕 。 

[49:17]   因 為 他 們 死 時 什 麼 也 帶 不 走 , 
他 們 的 榮 華 不 會 跟 進 墳 墓 。 

[49:18]   他 們 活 著 時 自 以 為 有 福 , 
人 們 都 讚 揚 他 們 的 成 就 , 

[49:19]   到 頭 來 他 們 還 是 要 歸 到 祖 先 那 裡 , 
再 也 看 不 見 光 明 。 

[49:20]   人 有 財 富 , 卻 無 明 智 的 心 , 
無 異 於 必 死 的 獸 類 。

靈修 (S.O.A.P)


經文 (Scripture)

民數記 28-30章

  • 這些章節包含神對以色列人的指示,特別是關於日常的獻祭、安息日、月初和節期(如逾越節、七七節等)的獻祭指令。還有關於許願和誓言的規定,特別強調女性許願時的家庭權威結構。

詩篇 49篇

  • 詩篇49篇談論財富的無常和死亡面前人類平等的命運。它強調,不應該依靠財富或物質財產,因為這些不能贖回一個人的生命或避免死亡。

觀察 (Observation)

民數記 28-30章

  • 指示涵蓋了從每日的獻祭到年度節日的祭典,顯示出崇拜神的生活應該是有規律和連續性的。

  • 女性的誓言需要在特定條件下,如父親或丈夫的同意下才有效,反映了當時社會的家庭結構和權威觀念。

詩篇 49篇

  • 詩人提醒讀者,無論富貴或貧窮,死亡是每個人共同的終點,財富不能改變這一命運。

  • 真正的價值和希望不在於物質財富,而在於對神的信仰和生命的道德導向。


應用 (Application)

民數記 28-30章

  • 要定期、有序地在生活中紀念和敬拜神,無論是通過日常的小事或特別的節日慶典。

  • 在做出承諾或許願時,考慮其對家庭和社會關係的影響,並尋求智慧和指導。

詩篇 49篇

  • 認識到物質財富的限制,專注於培養靈性生命和對神的信任。

  • 在面對生命的無常和不確定性時,尋找神的智慧和指引,而不是世俗的安慰。


禱告 (Prayer)

親愛的天父,感謝您透過您的話語提醒我們,生命中真正的價值不在於世俗的財富,而在於與您的關係和靈性的成長。幫助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不斷尋求您的面,無論是透過每日的祈禱、讀經,還是透過遵守您的節期和規條。當我們面對誘惑和世俗的價值觀時,讓我們堅定信仰,記得您是我們永恆的寶藏。在做出任何承諾和許願時,賜給我們智慧和辨識的心,使我們的選擇榮耀您的名。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