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經文


利未記24-25


24 燈 和 供 餅 的 條 例 

[24:1]  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     
[24:2]   「 你 要 吩 咐 以 色 列 人 把 榨 的 純 橄 欖 油 給 你 拿 來 點 燈 , 使 燈 常 明 。     
[24:3]   亞 倫 要 負 責 照 看 會 幕 內 遮 掩 約 櫃 的 幔 子 外 的 燈 , 使 燈 從 晚 上 到 早 晨 一 直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亮 著 。 這 是 你 們 世 代 當 守 的 永 久 律 例 。     
[24:4]   亞 倫 要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常 常 照 看 這 些 放 在 純 金 燈 臺 上 的 燈 。 

[24:5]   「 你 要 用 細 麵 粉 烤 十 二 個 餅 , 每 個 餅 用 兩 公 斤 細 麵 粉 。     
[24:6]   你 要 把 餅 擺 成 兩 行 , 放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的 純 金 桌 子 上 , 每 行 六 個 ,     
[24:7]   每 行 餅 上 放 一 些 純 乳 香 , 象 徵 這 些 餅 是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。     
[24:8]   每 逢 安 息 日 , 要 定 期 把 餅 擺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。 這 是 以 色 列 人 要 永 遠 遵 守 的 約 。     
[24:9]   這 些 餅 要 歸 亞 倫 及 其 子 孫 。 他 們 要 在 聖 潔 之 處 吃 , 因 為 在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, 這 是 至 聖 之 物 , 要 永 遠 歸 祭 司 所 有 。 」 
處 死 褻 瀆 聖 名 者 

[24:10]   有 一 個 人 , 母 親 是 以 色 列 人 , 父 親 是 埃 及 人 , 他 在 營 中 與 一 個 以 色 列 人 打 起 架 來 。     
[24:11]   他 說 咒 詛 的 話 , 褻 瀆 了 上 帝 的 名 , 他 們 把 他 帶 到 摩 西 那 裡 。 他 母 親 叫 示 羅 密 , 是 但 支 派 底 伯 利 的 女 兒 。     
[24:12]   他 們 把 他 關 押 起 來 , 等 候 耶 和 華 的 指 示 。     
[24:13]  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     
[24:14]   「 把 那 褻 瀆 聖 名 的 人 帶 到 營 外 , 所 有 聽 見 的 人 都 把 手 放 在 他 頭 上 , 然 後 全 體 會 眾 要 用 石 頭 打 死 他 。     
[24:15]   你 要 告 訴 以 色 列 人 , 誰 咒 詛 上 帝 , 誰 就 要 承 擔 自 己 的 罪 。     
[24:16]   凡 褻 瀆 耶 和 華 聖 名 的 , 必 須 被 處 死 , 全 體 會 眾 要 用 石 頭 打 死 他 。 不 論 是 外 族 人 還 是 以 色 列 人 , 凡 褻 瀆 聖 名 的 , 都 必 須 被 處 死 。     
[24:17]   凡 殺 人 的 , 必 須 被 處 死 。     
[24:18]   打 死 別 人 牲 畜 的 , 必 須 賠 償 牲 畜 , 以 命 還 命 。     
[24:19]   傷 害 鄰 舍 的 , 必 須 受 同 樣 的 傷 害 ,     
[24:20]   要 以 傷 還 傷 , 以 眼 還 眼 , 以 牙 還 牙 。 他 怎 樣 傷 害 別 人 , 也 要 怎 樣 傷 害 他 。     
[24:21]   打 死 別 人 牲 畜 的 , 必 須 賠 償 牲 畜 ; 殺 人 的 , 必 須 償 命 。     
[24:22]   不 論 是 以 色 列 人 還 是 外 族 人 , 都 要 遵 守 這 些 律 法 。 我 是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。 」     
[24:23]   於 是 , 摩 西 把 這 些 話 告 訴 以 色 列 人 , 他 們 就 按 照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的 吩 咐 , 把 那 褻 瀆 聖 名 的 人 帶 到 營 外 , 用 石 頭 打 死 了 。 
 
25 安 息 年 的 條 例 

[25:1]   耶 和 華 在 西 奈 山 上 對 摩 西 說 :     
[25:2]   「 你 要 告 訴 以 色 列 人 : 你 們 到 了 我 將 要 賜 給 你 們 的 土 地 後 , 要 讓 土 地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守 安 息 。     
[25:3]   六 年 之 內 , 你 們 可 以 耕 種 田 地 , 修 整 葡 萄 園 , 收 穫 出 產 。     
[25:4]   但 第 七 年 是 要 向 耶 和 華 守 的 安 息 年 , 土 地 要 完 全 休 息 。 你 們 不 可 耕 種 , 不 可 修 整 葡 萄 園 。     
[25:5]   不 可 收 割 自 生 自 長 的 莊 稼 , 也 不 可 摘 未 經 修 剪 而 結 的 葡 萄 。 這 一 年 土 地 要 完 全 休 耕 。     
[25:6]   但 安 息 年 間 土 地 裡 自 生 自 長 的 , 你 們 和 你 們 的 僕 婢 、 雇 工 與 住 在 你 們 中 間 的 外 族 人 都 可 以 吃 ,     
[25:7]   你 們 的 牲 畜 和 境 內 的 野 獸 也 可 以 吃 。 
禧 年 的 條 例 

[25:8]   「 你 們 要 計 算 七 個 安 息 年 , 即 七 個 七 年 , 共 四 十 九 年 。     
[25:9]   第 五 十 年 的 七 月 十 日 贖 罪 日 那 天 , 你 們 要 在 境 內 各 地 吹 號 。     
[25:10]   你 們 要 以 這 一 年 為 聖 年 , 向 境 內 所 有 居 民 宣 告 自 由 。 這 一 年 將 成 為 你 們 的 禧 年 。 你 們 要 各 歸 祖 業 , 各 回 本 家 。     
[25:11]   第 五 十 年 是 你 們 的 禧 年 。 這 一 年 你 們 不 可 耕 種 , 不 可 收 割 自 生 自 長 的 莊 稼 , 也 不 可 摘 未 經 修 剪 而 結 的 葡 萄 。     
[25:12]   這 是 禧 年 , 是 你 們 的 聖 年 , 你 們 可 以 吃 土 地 裡 自 生 自 長 的 。     
[25:13]   在 禧 年 , 各 人 要 回 到 祖 業 。     
[25:14]   因 此 , 你 們 和 同 胞 買 賣 田 地 時 , 不 可 彼 此 虧 負 。     
[25:15]   買 賣 雙 方 要 按 照 距 下 個 禧 年 的 年 數 和 收 成 的 年 數 定 價 。     
[25:16]   距 下 個 禧 年 的 年 數 多 , 價 錢 就 高 ; 年 數 少 , 價 錢 就 低 。 因 為 賣 的 是 田 地 收 成 的 次 數 。     
[25:17]   要 敬 畏 你 們 的 上 帝 , 不 可 彼 此 虧 負 。 我 是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。     
[25:18]   你 們 要 遵 行 我 的 律 例 , 持 守 我 的 典 章 , 就 可 以 在 那 片 土 地 上 安 居 。     
[25:19]   土 地 會 出 產 豐 富 , 使 你 們 豐 衣 足 食 、 安 然 居 住 。     
[25:20]   你 們 可 能 會 問 , 『 第 七 年 不 種 不 收 , 我 們 吃 什 麼 ? 』     
[25:21]   我 要 在 第 六 年 賜 福 給 你 們 , 使 田 地 的 出 產 夠 你 們 吃 三 年 。     
[25:22]   第 八 年 開 始 耕 種 時 , 你 們 仍 會 吃 陳 糧 , 一 直 吃 到 第 九 年 的 收 割 季 節 。 
贖 回 土 地 的 條 例 

[25:23]   「 你 們 不 可 永 遠 賣 掉 土 地 , 因 為 土 地 是 我 的 , 你 們 只 不 過 是 寄 居 在 那 片 土 地 上 的 過 客 。     
[25:24]   你 們 購 買 每 一 塊 土 地 時 , 都 必 須 讓 原 主 保 留 贖 回 的 權 利 。     
[25:25]   如 果 有 人 因 貧 窮 而 賣 掉 土 地 , 他 的 近 親 要 把 賣 掉 的 土 地 贖 回 來 。     
[25:26]   如 果 無 人 為 他 贖 回 , 而 他 自 己 漸 漸 富 裕 起 來 , 有 能 力 贖 回 ,     
[25:27]   他 要 計 算 賣 掉 土 地 的 年 數 , 退 還 距 下 個 禧 年 所 剩 年 數 的 地 價 , 便 可 以 贖 回 自 己 的 土 地 。     
[25:28]   如 果 他 沒 有 能 力 贖 回 , 所 賣 的 土 地 在 禧 年 之 前 要 屬 於 買 主 。 到 了 禧 年 , 買 主 必 須 把 土 地 歸 還 原 主 。 
贖 回 房 屋 的 條 例 

[25:29]   「 如 果 有 人 賣 掉 自 己 城 裡 的 房 子 , 要 保 留 一 年 贖 回 權 。 賣 掉 房 子 的 一 年 之 內 , 他 可 以 贖 回 。     
[25:30]   如 果 一 年 之 內 他 沒 有 贖 回 , 房 子 便 永 遠 歸 買 主 所 有 , 就 是 到 了 禧 年 也 不 用 歸 還 。     
[25:31]   如 果 房 子 在 四 圍 無 牆 的 鄉 村 , 要 視 房 子 為 鄉 下 的 土 地 , 原 主 可 以 贖 回 ; 到 了 禧 年 , 買 主 必 須 將 房 子 歸 還 。     
[25:32]   在 利 未 人 的 城 邑 裡 , 利 未 人 永 遠 有 權 贖 回 所 賣 的 房 子 。     
[25:33]   如 果 他 們 沒 有 贖 回 , 到 了 禧 年 要 把 房 子 歸 還 他 們 , 因 為 在 利 未 人 的 城 裡 , 利 未 人 的 房 屋 是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所 擁 有 的 產 業 。     
[25:34]   但 不 可 出 賣 利 未 人 城 郊 的 草 場 , 那 是 他 們 永 遠 擁 有 的 產 業 。 
照 顧 同 胞 的 條 例 

[25:35]   「 如 果 你 們 的 同 胞 生 活 日 益 貧 窮 , 難 以 維 生 , 你 們 要 像 照 顧 外 族 人 和 寄 居 者 一 樣 照 顧 他 的 生 活 , 讓 他 住 在 你 們 當 中 。     
[25:36]   不 可 向 他 放 債 取 利 , 要 敬 畏 你 們 的 上 帝 , 讓 他 住 在 你 們 當 中 。     
[25:37]   你 們 借 錢 給 他 , 不 可 收 取 利 息 ; 借 糧 給 他 , 不 可 謀 利 。     
[25:38]   我 是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。 我 曾 經 帶 領 你 們 離 開 埃 及 , 為 要 把 迦 南 賜 給 你 們 , 並 做 你 們 的 上 帝 。 
買 賣 奴 隸 的 條 例 

[25:39]   「 如 果 你 們 的 同 胞 窮 得 把 自 己 賣 給 你 們 , 不 可 把 他 當 作 奴 隸 ,     
[25:40]   要 待 他 像 雇 工 和 寄 居 者 一 樣 。 他 要 為 你 工 作 到 禧 年 。     
[25:41]   到 了 禧 年 , 他 和 孩 子 們 便 可 以 離 開 你 們 , 回 到 自 己 的 宗 族 和 祖 業 。     
[25:42]  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是 我 的 僕 人 , 是 我 從 埃 及 帶 出 來 的 , 所 以 他 們 不 可 賣 身 為 奴 。     
[25:43]   你 們 也 不 可 苛 待 他 們 , 要 敬 畏 你 們 的 上 帝 。     
[25:44]   你 們 可 以 從 鄰 國 購 買 奴 隸 ,     
[25:45]   也 可 以 買 居 住 或 出 生 在 你 們 境 內 的 外 族 人 。 這 些 人 可 以 作 你 們 的 產 業 。     
[25:46]   你 們 可 以 將 他 們 作 為 產 業 傳 給 你 們 的 子 孫 , 使 他 們 終 身 做 奴 隸 。 但 你 們 不 可 苛 待 自 己 的 同 胞 。 

[25:47]   「 如 果 你 們 中 間 的 外 族 人 漸 漸 富 裕 , 你 們 同 胞 中 卻 有 人 日 益 貧 窮 , 把 自 己 賣 給 外 族 人 或 他 們 的 族 人 ,     
[25:48]   他 可 以 保 留 贖 身 的 權 利 。 他 的 兄 弟 、     
[25:49]   叔 伯 、 堂 兄 弟 或 其 他 近 親 都 可 以 贖 回 他 。 如 果 他 富 裕 起 來 , 也 可 以 贖 回 自 己 。     
[25:50]   他 要 和 買 主 計 算 從 自 己 賣 身 為 奴 到 下 個 禧 年 之 間 的 年 數 , 然 後 按 雇 工 的 工 價 , 照 年 數 計 算 贖 價 。     
[25:51]   如 果 離 禧 年 還 有 很 多 年 , 他 就 要 按 年 數 和 當 初 賣 價 的 比 例 償 還 贖 價 。     
[25:52]   如 果 離 禧 年 只 有 不 多 的 幾 年 , 他 就 要 按 年 數 償 還 贖 身 費 。     
[25:53]   買 主 要 待 他 如 按 年 雇 用 的 工 人 。 你 們 要 確 保 買 主 不 會 苛 待 他 。     
[25:54]   如 果 禧 年 來 臨 前 他 沒 有 被 贖 回 , 到 了 禧 年 他 和 孩 子 們 都 要 獲 得 自 由 。     
[25:55]  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是 我 的 僕 人 , 是 我 從 埃 及 領 出 來 的 僕 人 。 我 是 你 們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。 
 

詩篇 38

38受 苦 者 的 祈 求 
大 衛 作 的 禱 告 詩 。 

[38:1]   耶 和 華 啊 , 
求 你 不 要 發 怒 責 罰 我 , 
不 要 在 烈 怒 下 管 教 我 。 

[38:2]   因 為 你 的 箭 射 穿 我 , 
你 的 手 擊 打 我 。 

[38:3]   你 的 怒 氣 使 我 渾 身 是 病 , 
我 的 罪 惡 使 我 骨 頭 朽 爛 。 

[38:4]   我 的 罪 惡 滔 天 , 如 同 重 擔 壓 身 。 

[38:5]   我 因 愚 昧 而 傷 口 發 臭 流 膿 。 

[38:6]   我 疼 得 彎 腰 駝 背 , 
終 日 哀 傷 。 

[38:7]   我 的 腰 灼 痛 難 忍 , 
我 渾 身 是 病 。 

[38:8]   我 精 疲 力 盡 , 徹 底 崩 潰 ; 
我 心 中 悲 傷 , 呻 吟 不 止 。 

[38:9]   主 啊 , 我 的 渴 望 都 顯 露 在 你 面 前 , 
我 的 歎 息 瞞 不 過 你 。 

[38:10]   我 的 心 砰 砰 直 跳 , 
力 量 衰 竭 , 
眼 睛 黯 淡 無 光 。 

[38:11]   因 我 的 疾 病 , 朋 友 同 伴 迴 避 我 , 
親 人 避 而 遠 之 。 

[38:12]   要 我 命 的 人 設 下 陷 阱 , 
想 害 我 的 人 威 脅 我 , 
他 們 整 天 圖 謀 奸 計 。 

[38:13]   但 我 像 耳 聾 的 人 一 樣 聽 不 見 , 
又 像 無 法 說 話 的 啞 巴 。 

[38:14]   我 就 像 一 個 不 能 聽 、 不 能 辯 的 人 。 

[38:15]   耶 和 華 啊 , 我 等 候 你 ; 
主 , 我 的 上 帝 啊 , 你 必 應 允 我 。 

[38:16]   我 曾 求 告 你 , 
別 讓 他 們 幸 災 樂 禍 , 
在 我 失 腳 時 沾 沾 自 喜 。 

[38:17]   我 快 要 跌 倒 , 
我 的 痛 苦 常 伴 。 

[38:18]   我 要 承 認 我 的 罪 過 , 
罪 惡 使 我 心 裡 惴 惴 不 安 。 

[38:19]   我 的 仇 敵 勢 力 強 大 , 
無 故 恨 我 的 人 不 計 其 數 。 

[38:20]   我 追 求 良 善 , 
他 們 就 恨 我 , 以 惡 報 善 。 

[38:21]   耶 和 華 啊 , 求 你 不 要 撇 棄 我 ! 
我 的 上 帝 啊 , 求 你 不 要 遠 離 我 ! 

[38:22]   拯 救 我 的 主 啊 , 
求 你 快 來 幫 助 我 !

靈修 (S.O.A.P)


經文 (Scripture)


利未記 第24章 - 第25章

  • 第24章主要描述聖所的燈台和陳設餅的規定,以及褻瀆神名者的處理。

  • 第25章闡述了安息年和禧年的概念,包括土地休息、奴隸釋放和財產歸還的規定。

詩篇 第38章

  • 這是大衛的一篇悔罪詩,表達了他因罪感到神的懲罰和身體的痛苦,以及他對神的求救和等待。

觀察 (Observation)


利未記 第24章 - 第25章

  • 燈台和餅的規定:這些規定強調了神的聖潔和會見神的嚴肅性。

  • 褻瀆神名的處罰:展示了對神名的尊重是以色列社會的核心價值。

  • 安息年和禧年:體現了神對土地、經濟和社會正義的關懷,以及對資源共享和復原的指導。

詩篇 第38章

  • 罪與懲罰:大衛認識到罪帶來的後果,不僅是身體上的,也是靈性上的分離。

  • 悔改與恢復的盼望:儘管面臨重大苦難,大衛仍然把希望放在神的慈愛和拯救上。

應用 (Application)


利未記 第24章 - 第25章

  • 我們如何在生活中尊重神,反映出我們對祂名字的敬畏?

  • 安息年和禧年的概念提醒我們,我們該如何看待和處理我們的財產和資源?我們如何實踐社會正義,幫助那些需要釋放和恢復的人?

詩篇 第38章

  • 當我們犯罪時,我們是否能像大衛那樣誠實地面對我們的罪,向神求饒?

  • 在困苦和疾病中,我們如何保持對神的信任,等待祂的救恩?

禱告 (Prayer)


親愛的天父,感謝您透過您的話語教導我們。求您幫助我們學習尊重您的名,並在我們的生活中實踐對土地和資源的負責任管理。當我們面對試煉和苦難時,請讓我們記住大衛的悔改之心,並尋求您的慈愛和救恩。讓我們在您面前存有謙卑的心,願意聽從您的指導,並活出您的愛。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,阿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