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經文
利未記5-7
第 5 章
[5:1] 「 如 果 有 人 當 庭 作 證 , 卻 不 肯 把 自 己 所 知 所 見 的 說 出 來 , 就 是 犯 罪 , 要 擔 負 罪 責 。
[5:2] 如 果 有 人 接 觸 了 不 潔 淨 之 物 , 如 不 潔 淨 的 野 獸 的 屍 體 、 家 畜 的 屍 體 或 爬 蟲 的 屍 體 , 即 使 沒 有 察 覺 也 已 不 潔 淨 , 是 有 罪 的 。
[5:3] 如 果 有 人 無 意 中 接 觸 了 別 人 的 不 潔 之 物 , 當 他 意 識 到 後 , 就 有 罪 了 。
[5:4] 如 果 有 人 草 率 起 誓 , 不 論 出 於 善 意 還 是 惡 意 , 即 使 當 初 沒 有 察 覺 , 後 來 才 意 識 到 , 也 是 有 罪 的 。
[5:5] 如 果 有 人 意 識 到 自 己 犯 了 以 上 任 何 一 種 罪 , 就 必 須 認 罪 。
[5:6] 為 了 贖 過 , 他 必 須 獻 給 耶 和 華 一 隻 母 綿 羊 或 母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。 祭 司 要 為 他 贖 罪 。
[5:7] 「 他 若 獻 不 起 羊 , 就 要 獻 給 耶 和 華 兩 隻 斑 鳩 或 兩 隻 雛 鴿 , 一 隻 作 贖 罪 祭 , 一 隻 作 燔 祭 。
[5:8] 他 要 把 牠 們 帶 到 祭 司 那 裡 , 祭 司 要 先 用 一 隻 鳥 獻 贖 罪 祭 , 要 扭 斷 鳥 脖 子 , 但 不 可 扯 掉 頭 。
[5:9] 要 把 一 些 鳥 血 灑 在 祭 壇 邊 , 再 把 剩 下 的 血 倒 在 壇 腳 。 這 是 贖 罪 祭 。
[5:10] 祭 司 要 依 照 獻 燔 祭 的 條 例 獻 上 另 一 隻 鳥 。 這 樣 , 祭 司 為 他 贖 了 罪 , 他 就 會 得 到 赦 免 。
[5:11] 「 他 若 獻 不 起 兩 隻 斑 鳩 或 雛 鴿 , 就 要 獻 一 公 斤 細 麵 粉 作 贖 罪 祭 。 細 麵 粉 中 不 可 澆 油 或 加 乳 香 , 因 為 這 是 贖 罪 祭 。
[5:12] 他 要 把 細 麵 粉 帶 到 祭 司 那 裡 , 祭 司 要 從 中 取 出 一 把 作 為 象 徵 放 在 壇 上 , 與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一 起 焚 燒 。 這 是 贖 罪 祭 。
[5:13] 這 樣 , 祭 司 為 他 贖 了 罪 , 他 就 會 得 到 赦 免 。 剩 下 的 細 麵 粉 要 歸 祭 司 , 像 獻 素 祭 一 樣 。 」
獻 贖 過 祭 的 條 例
[5:14]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[5:15] 「 如 果 有 人 無 意 中 干 犯 了 耶 和 華 聖 物 的 條 例 , 為 了 贖 過 , 他 要 從 羊 群 中 選 一 隻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獻 給 耶 和 華 , 或 按 聖 所 的 秤 獻 上 同 等 價 值 的 銀 子 。 這 是 贖 過 祭 。
[5:16] 他 要 賠 償 所 造 成 的 損 失 , 並 加 賠 五 分 之 一 , 要 把 這 些 都 交 給 祭 司 。 祭 司 要 為 他 獻 上 公 綿 羊 作 贖 過 祭 , 為 他 贖 罪 , 他 就 會 得 到 赦 免 。
[5:17] 「 如 果 有 人 觸 犯 耶 和 華 的 任 何 誡 命 , 即 使 他 不 知 道 , 也 是 犯 罪 , 必 須 擔 當 罪 責 。
[5:18] 他 要 從 羊 群 中 選 一 隻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, 或 把 同 等 價 值 的 銀 子 帶 到 祭 司 那 裡 作 贖 過 祭 。 祭 司 要 為 他 的 無 心 之 過 贖 罪 , 他 就 會 得 到 赦 免 。
[5:19] 這 是 贖 過 祭 , 因 為 他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確 實 有 罪 。 」
第 6 章
[6:1]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[6:2- 3] 「 如 果 有 人 拒 絕 歸 還 同 胞 委 託 他 保 管 的 物 品 或 抵 押 品 , 或 搶 掠 同 胞 , 或 欺 騙 同 胞 , 或 撿 到 失 物 卻 矢 口 否 認 , 或 起 假 誓 , 或 犯 其 他 類 似 的 罪 , 因 而 失 信 於 耶 和 華 ,
[6:4] 一 旦 他 意 識 到 自 己 犯 了 罪 , 必 須 歸 還 一 切 靠 偷 盜 、 欺 詐 、 侵 佔 、 拾 遺 、
[6:5] 或 起 假 誓 得 來 的 東 西 , 他 必 須 在 獻 贖 過 祭 那 天 如 數 歸 還 物 主 , 並 加 賠 五 分 之 一 。
[6:6] 他 要 從 羊 群 中 選 一 隻 毫 無 殘 疾 的 公 綿 羊 , 或 把 同 等 價 值 的 銀 子 帶 到 祭 司 那 裡 , 獻 給 耶 和 華 作 贖 過 祭 。
[6:7] 祭 司 要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為 他 贖 罪 , 他 的 過 犯 就 會 得 到 赦 免 。 」
祭 司 獻 燔 祭 的 條 例
[6:8]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[6:9] 「 你 要 吩 咐 亞 倫 及 其 子 孫 遵 行 以 下 獻 燔 祭 的 條 例 。
「 燔 祭 要 整 夜 留 在 祭 壇 上 , 壇 上 的 火 要 不 停 地 燃 燒 。
[6:10] 早 晨 , 祭 司 要 穿 上 細 麻 衣 袍 和 內 衣 , 將 燔 祭 壇 上 的 灰 燼 清 理 好 , 放 在 祭 壇 旁 邊 。
[6:11] 然 後 , 他 要 更 換 衣 服 , 把 灰 燼 拿 到 營 外 潔 淨 的 地 方 。
[6:12] 祭 壇 上 的 火 要 不 斷 燃 燒 , 不 能 熄 滅 。 祭 司 每 天 早 上 要 在 壇 上 加 柴 , 擺 上 燔 祭 , 在 上 面 燒 平 安 祭 牲 的 脂 肪 。
[6:13] 壇 上 的 火 必 須 不 斷 燃 燒 , 不 可 熄 滅 。
祭 司 獻 素 祭 的 條 例
[6:14] 「 以 下 是 獻 素 祭 的 條 例 。
「 亞 倫 的 子 孫 要 在 祭 壇 前 向 耶 和 華 獻 素 祭 。
[6:15] 祭 司 要 從 素 祭 中 拿 一 把 調 油 的 細 麵 粉 和 所 有 的 乳 香 , 作 為 象 徵 放 在 壇 上 焚 燒 , 作 蒙 耶 和 華 悅 納 的 馨 香 之 祭 。
[6:16] 亞 倫 及 其 子 孫 要 吃 剩 下 的 祭 物 , 要 在 會 幕 院 子 裡 的 聖 潔 之 處 做 無 酵 餅 吃 。
[6:17] 做 餅 時 不 可 加 酵 。 這 些 祭 物 是 我 從 獻 給 我 的 火 祭 中 賜 給 他 們 的 , 像 贖 罪 祭 和 贖 過 祭 一 樣 是 至 聖 之 物 。
[6:18] 亞 倫 的 子 孫 中 , 男 子 都 可 以 吃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。 這 是 他 們 世 世 代 代 應 得 之 份 。 凡 接 觸 到 這 些 祭 物 的 都 會 變 得 聖 潔 。 」
[6:19]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[6:20] 「 亞 倫 及 其 子 孫 受 膏 那 天 , 要 獻 給 耶 和 華 一 公 斤 細 麵 粉 作 為 日 常 獻 的 素 祭 , 早 晚 各 獻 一 半 。
[6:21] 要 把 這 些 細 麵 粉 調 上 油 , 用 煎 鍋 做 餅 , 切 成 塊 獻 上 , 作 為 蒙 耶 和 華 悅 納 的 馨 香 素 祭 。
[6:22] 亞 倫 子 孫 中 繼 任 大 祭 司 的 , 受 膏 時 要 獻 上 素 祭 。 這 種 祭 物 必 須 全 部 燒 掉 獻 給 耶 和 華 , 這 是 永 遠 的 律 例 。
[6:23] 祭 司 獻 的 這 種 素 祭 不 可 吃 , 要 全 部 燒 掉 。 」
祭 司 獻 贖 罪 祭 的 條 例
[6:24]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[6:25] 「 你 把 以 下 贖 罪 祭 的 條 例 告 訴 亞 倫 及 其 子 孫 。
「 贖 罪 祭 是 至 聖 的 , 要 在 殺 燔 祭 牲 的 地 方 ,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宰 祭 牲 。
[6:26] 獻 贖 罪 祭 的 祭 司 要 在 會 幕 院 子 裡 的 聖 潔 之 處 吃 這 祭 牲 。
[6:27] 凡 接 觸 到 這 些 祭 肉 的 , 都 會 變 得 聖 潔 。 如 果 衣 服 被 濺 上 血 , 則 要 在 聖 潔 之 處 把 衣 服 洗 淨 。
[6:28] 用 來 煮 祭 肉 的 瓦 鍋 , 用 後 都 要 打 碎 。 如 果 用 的 是 銅 鍋 , 要 擦 乾 淨 並 用 水 沖 洗 。
[6:29] 這 些 祭 肉 是 至 聖 之 物 , 祭 司 家 族 中 的 男 子 都 可 以 吃 。
[6:30] 如 果 贖 罪 祭 牲 的 血 被 帶 進 會 幕 , 在 聖 所 內 進 行 贖 罪 , 就 不 可 吃 祭 肉 , 必 須 全 部 燒 掉 。
第 7 章
祭 司 獻 贖 過 祭 的 條 例
[7:1] 「 以 下 是 獻 贖 過 祭 的 條 例 。
「 贖 過 祭 是 至 聖 的 。
[7:2] 要 在 殺 燔 祭 牲 的 地 方 宰 贖 過 祭 祭 牲 , 祭 牲 的 血 要 灑 在 祭 壇 周 圍 。
[7:3] 要 獻 上 祭 牲 的 所 有 脂 肪 , 包 括 肥 尾 巴 、 包 裹 內 臟 的 脂 肪 、
[7:4] 兩 個 腎 臟 和 腎 臟 上 靠 近 腰 部 的 脂 肪 以 及 肝 葉 。
[7:5] 祭 司 要 在 壇 上 焚 燒 這 一 切 , 作 為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。 這 是 贖 過 祭 。
[7:6] 祭 司 家 的 任 何 男 子 都 可 以 吃 剩 下 的 祭 肉 , 但 要 在 聖 潔 之 處 吃 , 因 為 這 是 至 聖 之 物 。
[7:7] 祭 物 要 歸 主 持 祭 禮 的 祭 司 , 這 一 條 例 也 適 用 於 贖 罪 祭 。
[7:8] 燔 祭 牲 的 皮 要 歸 主 持 祭 禮 的 祭 司 。
[7:9] 至 於 素 祭 , 不 論 是 用 爐 烤 的 , 還 是 用 平 底 鍋 或 煎 鍋 做 的 , 都 要 歸 主 持 祭 禮 的 祭 司 。
[7:10] 但 調 油 的 或 乾 的 素 祭 要 歸 亞 倫 的 子 孫 , 由 他 們 均 分 。
獻 平 安 祭 的 條 例
[7:11] 「 以 下 是 向 耶 和 華 獻 平 安 祭 的 條 例 。
[7:12] 「 有 人 若 為 感 謝 耶 和 華 而 獻 平 安 祭 , 除 了 獻 祭 牲 以 外 , 要 一 同 獻 上 調 油 的 無 酵 餅 、 塗 油 的 無 酵 薄 餅 及 調 油 的 細 麵 餅 ,
[7:13] 也 要 一 同 獻 上 有 酵 餅 。
[7:14] 他 要 從 每 種 餅 中 各 取 一 個 , 作 為 舉 祭 獻 給 耶 和 華 。 舉 祭 歸 灑 平 安 祭 祭 牲 血 的 祭 司 。
[7:15] 至 於 為 感 恩 而 獻 的 平 安 祭 祭 肉 , 要 在 獻 祭 的 當 天 吃 完 , 不 可 留 到 次 日 早 晨 。
[7:16] 如 果 是 自 願 獻 的 或 為 了 還 願 而 獻 的 祭 物 , 要 在 獻 祭 當 天 吃 祭 肉 , 剩 下 的 可 以 留 到 第 二 天 吃 。
[7:17] 但 到 第 三 天 , 必 須 燒 掉 剩 下 的 祭 肉 。
[7:18] 如 果 第 三 天 仍 然 吃 祭 肉 , 所 獻 的 祭 便 不 蒙 悅 納 , 毫 無 價 值 , 是 不 潔 淨 的 。 吃 的 人 要 自 擔 罪 責 。
[7:19] 「 祭 肉 如 果 接 觸 到 任 何 不 潔 之 物 , 都 不 可 吃 , 要 燒 掉 。 潔 淨 的 人 都 可 以 吃 祭 肉 。
[7:20] 如 果 有 人 不 潔 淨 , 卻 吃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平 安 祭 祭 肉 , 要 將 他 從 民 中 剷 除 。
[7:21] 如 果 有 人 接 觸 到 人 或 獸 的 不 潔 之 物 , 或 任 何 不 潔 的 可 憎 之 物 , 又 吃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平 安 祭 祭 肉 , 要 將 他 從 民 中 剷 除 。 」
[7:22]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[7:23] 「 你 把 以 下 條 例 告 訴 以 色 列 人 。
「 你 們 不 可 吃 牛 、 綿 羊 或 山 羊 的 脂 肪 。
[7:24] 自 然 死 亡 或 被 野 獸 咬 死 的 動 物 的 脂 肪 也 不 可 吃 , 但 可 以 作 其 他 用 途 。
[7:25] 無 論 誰 吃 了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祭 牲 的 脂 肪 , 都 要 將 他 從 民 中 剷 除 。
[7:26] 你 們 無 論 住 在 哪 裡 , 都 不 可 吃 鳥 和 獸 的 血 。
[7:27] 凡 吃 血 的 , 要 將 他 從 民 中 剷 除 。 」
[7:28]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:
[7:29] 「 你 把 以 下 條 例 告 訴 以 色 列 人 。
「 凡 向 耶 和 華 獻 平 安 祭 的 , 都 要 從 平 安 祭 中 取 出 一 份 獻 給 耶 和 華 作 禮 物 。
[7:30] 他 要 親 手 將 這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帶 來 , 將 祭 牲 的 脂 肪 和 胸 肉 帶 來 ,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將 胸 肉 搖 一 搖 , 當 作 搖 祭 獻 上 。
[7:31] 祭 司 要 把 脂 肪 放 在 壇 上 焚 燒 , 胸 肉 歸 亞 倫 及 其 子 孫 。
[7:32] 你 們 要 把 平 安 祭 牲 的 右 腿 獻 為 舉 祭 , 歸 給 祭 司 。
[7:33] 要 把 右 腿 歸 給 亞 倫 子 孫 中 獻 平 安 祭 的 血 和 脂 肪 的 那 位 祭 司 。
[7:34] 因 為 耶 和 華 已 經 從 以 色 列 人 獻 的 平 安 祭 中 , 把 作 搖 祭 的 胸 肉 和 作 舉 祭 的 腿 肉 , 賜 給 祭 司 亞 倫 及 其 子 孫 , 這 是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永 遠 當 得 的 份 。
[7:35] 從 亞 倫 及 其 子 孫 受 膏 為 祭 司 事 奉 耶 和 華 開 始 , 在 獻 給 耶 和 華 的 火 祭 中 , 這 是 他 們 應 得 之 份 。
[7:36] 祭 司 受 膏 之 日 , 耶 和 華 就 命 令 以 色 列 人 把 這 部 分 祭 肉 分 給 他 們 , 這 是 他 們 世 世 代 代 應 得 之 份 。 」
[7:37] 以 上 是 獻 燔 祭 、 素 祭 、 贖 罪 祭 、 贖 過 祭 、 平 安 祭 和 授 聖 職 時 所 獻 之 祭 的 條 例 。
[7:38] 這 些 條 例 是 耶 和 華 在 西 奈 山 上 吩 咐 摩 西 的 。 當 天 , 摩 西 命 令 以 色 列 人 在 西 奈 曠 野 向 耶 和 華 獻 祭 。
詩篇 31
第 31 章
信 靠 上 帝 的 禱 告
大 衛 的 詩 , 交 給 樂 長 。
[31:1] 耶 和 華 啊 , 我 投 靠 你 ,
求 你 讓 我 永 不 蒙 羞 ;
求 你 憑 公 義 搭 救 我 。
[31:2] 求 你 側 耳 聽 我 的 呼 求 ,
快 來 救 我 , 作 我 避 難 的 磐 石 ,
作 拯 救 我 的 堡 壘 。
[31:3] 因 為 你 是 我 的 磐 石 , 我 的 堡 壘 ,
求 你 為 了 自 己 的 名 而 引 導 我 ,
帶 領 我 。
[31:4] 你 是 我 的 避 難 所 ,
求 你 救 我 脫 離 人 們 為 我 設 下 的 陷 阱 。
[31:5] 我 將 我 的 靈 魂 交 在 你 手 中 。
信 實 的 上 帝 耶 和 華 啊 ,
你 必 救 贖 我 。
[31:6] 我 憎 恨 拜 假 神 的 人 ,
我 只 信 靠 耶 和 華 。
[31:7] 你 已 經 看 見 我 的 困 苦 ,
知 道 我 心 中 的 愁 煩 ,
我 因 你 的 恩 慈 而 歡 喜 快 樂 。
[31:8] 你 沒 有 將 我 交 在 仇 敵 手 中 ,
你 使 我 雙 腳 站 在 寬 闊 之 地 。
[31:9] 耶 和 華 啊 , 我 落 在 苦 難 之 中 ,
求 你 憐 憫 我 ,
愁 苦 令 我 眼 目 昏 聵 , 身 心 疲 憊 。
[31:10] 我 的 生 命 被 愁 苦 吞 噬 ,
歲 月 被 哀 傷 耗 盡 ,
力 量 因 罪 惡 而 消 逝 ,
我 成 了 枯 骨 一 堆 。
[31:11] 仇 敵 羞 辱 我 ,
鄰 居 厭 棄 我 ,
朋 友 害 怕 我 ,
路 人 紛 紛 躲 避 我 。
[31:12] 我 被 人 遺 忘 , 就 像 已 死 之 人 ,
又 像 破 碎 的 陶 器 。
[31:13] 我 聽 見 許 多 人 竊 竊 私 語 ,
恐 怖 四 下 瀰 漫 。
他 們 圖 謀 不 軌 ,
謀 害 我 的 性 命 。
[31:14] 然 而 , 耶 和 華 啊 ,
我 依 然 信 靠 你 ;
我 說 : 「 你 是 我 的 上 帝 。 」
[31:15] 我 的 時 日 都 掌 握 在 你 手 中 ,
求 你 救 我 脫 離 仇 敵 和 追 逼 我 的 人 。
[31:16] 求 你 以 容 光 照 耀 僕 人 ,
施 慈 愛 拯 救 我 。
[31:17] 耶 和 華 啊 , 我 曾 向 你 呼 求 ,
求 你 不 要 叫 我 蒙 羞 。
求 你 使 惡 人 蒙 羞 ,
在 陰 間 寂 然 無 聲 。
[31:18] 願 撒 謊 之 人 啞 聲 ,
他 們 驕 傲 自 大 ,
狂 言 攻 擊 義 人 。
[31:19] 你 的 恩 惠 何 其 大 ,
是 為 敬 畏 你 的 人 預 備 的 ,
在 世 人 面 前 賜 給 投 靠 你 的 人 。
[31:20] 你 把 他 們 藏 在 你 那 裡 ,
使 他 們 得 到 庇 護 ,
免 遭 世 人 暗 算 。
你 使 他 們 躲 在 避 難 所 ,
免 受 惡 言 惡 語 的 攻 擊 。
[31:21] 耶 和 華 當 受 稱 頌 !
因 為 我 被 困 城 中 時 ,
祂 以 奇 妙 的 愛 待 我 。
[31:22] 我 曾 驚 恐 地 說 :
「 我 從 你 面 前 被 棄 絕 ! 」
其 實 我 求 助 的 時 候 ,
你 聽 了 我 的 呼 求 。
[31:23] 耶 和 華 忠 心 的 子 民 啊 ,
你 們 要 愛 祂 。
祂 保 護 忠 心 的 人 ,
嚴 懲 驕 傲 的 人 。
[31:24] 凡 等 候 耶 和 華 的 人 啊 ,
要 剛 強 壯 膽 !
靈修 (S.O.A.P)
經文 (Scripture)
利未記第5-7章
第5章:關於贖罪祭的指令,教導以色列人如何應對罪過。
第6章:講述燔祭、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和平安祭的詳細程序和祭司的職責。
第7章:平安祭的規定,並提及祭司如何處理這些祭物。
詩篇第31篇
表達了對神的信任與尋求保護的心聲。
詩人在困難中求神拯救,並肯定神是他的避難所。
觀察 (Observation)
利未記第5-7章
這些章節強調了神對祭祀的嚴謹要求,顯示神對罪的態度。
祭司在獻祭中扮演重要角色,代表人與神之間的橋樑。
神透過這些祭典,教導人悔改和與神和好的途徑。
詩篇第31篇
詩人在困苦中尋求神的幫助,表達了對神的依賴。
神被描述為避難所和救助者,顯示對神的深厚信任。
應用 (Application)
利未記第5-7章
我們可以從這些章節學習到,認識自己的罪並悔改是與神建立關係的重要步驟。
這些祭典提醒我們,神渴望我們的心比祭物更重要。
詩篇第31篇
當我們面臨困難時,我們可以像詩人一樣尋求神的避難所。
這篇詩歌鼓勵我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信靠神,因為祂是我們的保護者和救贖者。
祈禱 (Prayer)
親愛的神,感謝您透過您的話語教導我們如何應對罪過。請幫助我們心存謙卑,時刻記住您對罪的嚴肅態度。當我們面對生命中的挑戰和困難時,請幫助我們記得要依靠您。感謝您永遠是我們堅固的避難所和救助者。